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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等十四部委关于印发《武术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9-26 21:29


体育总局、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总局、广电总局、

文物局关于印发《武术产业发展规划

(2019-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民(宗)委(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广播电视局、文物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1号),我们研究制定了《武术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推动武术产业的发展。

一、主要任务

(一)培育市场主体

支持企业发展。支持武术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鼓励有实力的武术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国际品牌,拓展海外市场。重点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微武术企业,利用众创空间等新型平台孵化一批创新型武术企业

扶持社会组织。推进武术类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发展,支持依法依规成立各类武术社会组织。支持武术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增强服务功能。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武术运动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和引导各类武术社会组织参与承接。

(二)丰富市场供给

拓展武术服务。大力发展武术服务业,构建以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培训研修、武术康养、体育旅游、武术影视等为主要内容的产业体系。实施武术服务业精品工程,打造一批优秀的武术学校、武术培训机构和武术品牌赛事,开发一批市场需求大的武术健身课程和产品。

加强装备制造。鼓励研发武术服饰、器材等标准武术用品,引导开发武术健身指导技术装备、可穿戴式武术健身设备等新型武术装备。积极开展个性化武术装备定制服务,满足强壮体魄、祛病健身、减肥美体、防身自卫等健身需求。

增加设施供给。构建满足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健身需求的武术健身设施体系,扩大群众习练场所,增建武馆、城乡习练站点。引导商场、景区等引入武术特色资源,打造一批运动休闲与相关服务高度融合的武术服务综合体。

(三)提升产业能级

加强示范引领。实施武术产业重大项目推进计划,培育一批产业层级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武术产业项目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品牌。推进全国武术之乡、武术示范街道、示范小区建设,打造一批以武术运动为主题的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

    促进互动融合。建立武术产业融合发展机制,促进武术与养生、旅游、文化、传媒、教育培训等深度融合。大力推动武术影视产业发展,不断完善武术影视产业链条。鼓励国内旅行社和旅游景区设计开发包括武术体验内容的赛事观摩、运动体验、遗产观光、节庆会展、研学旅游线路产品。积极发挥武术在运动康复、健康养生等方面的特色作用,提倡开展健身咨询和调理等服务。加强武术文化传播,大力发展武术文化产业。

推动“互联网+武术”。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构建“智慧武术”服务网络和平台,拓展“互联网+武术”新领域。借助个性化开放移动互联平台,实现武术赛事、武术商城、武术教学、武术电竞、电子商务等资源的整合,开展武术运动大数据服务,提供电子商务、信息查询、数据共享、服务指导等集成服务。

专栏2:“智慧武术”创新平台培育计划

对接“互联网+”行动计划,支持武术运动O2O模式,充分利用和挖掘武术运动群体的大数据,构建涵盖武术赛事、武术俱乐部和武术参与人群的“智慧武术”生态服务网络平台。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利用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等开拓武术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鼓励发展武术健身信息聚合、在线培训等武术健身新业态。大力发展武术产业资本、产权、技术、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服务机构为体育企业提供规划设计、管理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

(四)推动开放合作

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吸引国际多元主体和各类资本进入武术领域,拓展武术产业发展空间。积极发挥国际武术联合会作用,加强国际武术交流,利用中外政府间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的平台,推动中国武术“走出去”,提升中国武术的国际影响力。鼓励企业与国际武术组织进行项目合作,不断提升武术产业的综合能力。

专栏3:中国武术“走出去”工程

进一步完善中国武术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健全国际比赛赛制,组织精品系列赛事,扩大会员国参与面,打造独具中国知识产权的国际赛事品牌,不断扩大中国武术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以海外孔子学院为推介平台,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动孔子学院开设中国武术选修课程,逐步扩大覆盖面,在体育总局的帮助下,提高选修课的质量和专业化水平。

联合教育部等部门,选取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开展武术培训,逐步建立派往海外的中国武术推广志愿者队伍。

支持武术出口。加大武术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参与国际武术产业分工合作层次。支持代表中华优秀民族文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武术企业和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重点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武术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建立国际武术信息收集、编辑、研究和发布机制。积极支持武术企业参加境外国际大型武术展会和活动,提升在国内举办的武术博览会和交易会的国际化运营能力。

推进多元协作。优化政府、高校、企业、协会联办各级各类武术队模式,推动武术项目走向市场。拓宽培养渠道,完善选拨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培养武术后备人才。

(五)弘扬武术文化

传承武术精神。充分发挥武术文化的社会功能与价值,增强中国武术在国际上的感召力和影响力。继续推进地方特色拳种和濒危拳种等传统武术的传承与保护,鼓励符合条件的与武术相关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建设武术博物馆,搭建武术名人堂等各类传播平台,发挥民间代表性传承人在武术文化传承中的作用。

深挖武术资源。组织开展民族传统、地方特色武术资源调查,摸清发展武术产业人文基础条件。积极推进武术资源相近、产业互补、供需对接的区域联动发展。整理编辑有史料价值、有影响力的武术文化遗产项目,重视武术典籍、拳谱、器械等文物的调查保护工作。

扩大武术人口。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武术运动的知识和方法,营造武术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举办各种武术技术或理论培训班、武术交流或研讨活动。大力推进并创新武术进校园活动。推动武术段位制发展,建设武术项目人才等级制。

专栏4:武术段位制推广工程

大力推进武术段位制工作,进一步扩大县区覆盖率,到2025年,全国40%以上的县区均开展此项工作。

逐步在国际武术联合会会员组织和孔子学院中建立考试点,通过考试点组织开展武术段位制培训和考试活动,推动武术向标准化、社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到2025年,逐步完成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英文、德文、法文、西文、阿文等有关教材的出版,武术段位制的习练人数不断增加,开展武术段位制的地区覆盖面稳步扩大,全国中小学和高校实现武术段位制教程进课堂的比例逐步提高,取得武术段级证书的人数逐年增加。

二、保障措施

(一)创新体制机制

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武术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稳步推进各级武术项目协会改革,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激发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规范引导、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等行业服务功能。

(二)完善政策体系

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武术产业项目。建立健全武术装备器材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国内外武术参赛、培训、表演活动的便利化。支持符合条件的武术龙头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开发武术运动保险产品。

(三)加强人才建设

鼓励校企合作,培养武术经营策划、运营管理等各类应用型人才。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武术运动场所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支持退役武术运动员、教练员投身武术产业。完善武术社会指导员和武术执教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其对群众参与武术运动的服务和引领作用。加强武术产业人才培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夯实工作基础

逐步建立完善武术标准体系,制定武术运动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提高器材装备制造、技能培训、服务提供、活动管理、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水平,鼓励各类主体参与武术国际标准的制定。加强武术运动信息搜集统计工作,适时发布产业发展报告。强化产业智力支持,组建跨学科、专业化综合性的武术产业智库。

(五)强化组织领导

推动将武术产业工作纳入国务院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武术工作的组织领导与保障。健全规划实施的督查落实机制,各地要制定具体的落实举措,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管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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